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土增税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问题:符合条件的转登记纳税人“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如何界定?答案: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一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登记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税务总局关于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的规定,“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待摊进货费用属于什么科目?
【问题】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是多少?【回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火〔2018〕11号)规定,企业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要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优惠,需要在2023年取得第11位为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2023年的登记编号,确保及时精准享受优惠。更多推荐: 纳税人申报印花税时应填报什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