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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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是否需要转出对应的进项税额?【答案】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规定:“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四)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出口退税或消费税抵扣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纳税人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的,应于期满后按照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作相关处理。”因此,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实,核实完确属于异常凭证的,需要转出对应的进项税额。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问题】个人股权转让的情形有哪些?【答案】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条规定,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第三条规定,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出售股权;(二)公司回购股权;(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六)以股权抵偿债务;(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个人转让股权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