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内部领用库存商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5〕27号),规范成本分摊协议管理,我们发布了《》(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一、企业与其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哪些资料?企业应自与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分摊协议副本。企业与其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即意味着与其关联方发生了关联业务往来,无论该协议执行与否,均应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二、企业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是否应经税务机关审核?企业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无需经过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将加强对成本分摊协议的后续管理,如果成本分摊协议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和成本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税务机关将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三、企业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期间,是否应进行补偿调整?企业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期间,参与方实际分享的收益与分摊的成本不配比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补偿调整。参与方未做补偿调整的,税务机关将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四、本公告何时开始施行?本公告自2015年7月16日起施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第六十九条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泥巴姐 电子发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题: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答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酒店财务工作如何进行房费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