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会议通过税收征管法修正案草案
问题:如何判断一笔收入是不是属于境外所得?答案:个人如果取得以下类别收入,就属于境外所得:一是因任职、受雇、履行合约等在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比如张先生被单位派遣至德国工作2年,在德国工作期间取得的薪金;二是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比如李先生在英国某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该期刊支付给李先生的稿酬;三是许可各种特许权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比如赵先生持有某项专利技术,允许自己的专利权在加拿大使用而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四是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比如周女士从在美国从事的经营活动取得的经营所得;五是从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比如宋先生持有马来西亚某企业股份,从该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六是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比如杨先生将其汽车出租给另一人在新加坡使用而取得的租金;七是转让位于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或者在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比如郑先生转让其持有的荷兰企业股权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八是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比如韩女士在美国买彩票中奖取得的奖金;九是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需说明的是,对于个人转让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性质的权益性资产(以下简称权益性资产)的情形,如果该权益性资产在被转让前的连续36个公历月内的任一时间点,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境内的不动产,那么转让该权益性资产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从国际上看,对此类情形按照境内所得征税属于国际通行惯例,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OECD税收协定范本和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均对此有所规定。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单位向个人低价售房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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