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会计实务_会计学习内容详解第三百四十七页详情
【问题】我公司既从事国内贸易也兼营出口劳务,其他条件均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要求,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请问我公司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答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因此,如果你公司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条件,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你公司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应按上述规定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纳税人销售抗癌药物是否可以简易计税?
问题:收到购买礼品专票已经认证抵扣,该如何做分录,专票上写的是某某皮包没有写礼物。如果是视同销售是否我方需要开具销项发票,还是到这个月做,如何做分录?答案: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该皮包属于个人消费类,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为:借: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该礼品不需要开具销项发票给对方。名师直播答疑上线啦——增值税重点问题解析 办理租赁备案需要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