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宣告发放股利如何做账务处理?
问:我司2014年有报废了电脑(未提完折旧),我司是否要去国税办理专项申报?具体要如何操作? 答:上述需要办理专项申报。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规定,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三)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四)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五)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办公用品材料费等报销发票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符合专项申报的,年度纳税申报时,需要填写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和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按照资产损失类别逐笔填报《资产损失专项申报表及明细表》(可以在厦国税公告[2012]1号文件附件下载该表格),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25号公告规定的相关证据材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附件。企业附送的资料应附上目录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 责任编辑:泥巴姐 不可不看!4张个人所得税申报表7月起“变脸”
【问题】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怎么计税?【答案】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两部分构成�?悸堑奖O沼�、证券经纪人在开展业务时,承担一定的展业成本,对其佣金收入全额计税,不尽合理。税制改革前,为支持保险、证券行业健康发展,适当减轻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税负,经商原保监会、证监会同意,将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40%视为展业成本不予征税。税制改革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应当依法纳入综合所得,新增加每年6万元的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发生一定变化,为此,调整了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计税方法,保持税收政策连续稳定。 计税时,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再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其中,展业成本按照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减除20%费用后余额的25%计算。 日常预扣预缴时,综合考虑新旧税制衔接,为最大程度减轻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税收负担,依照税法规定,对其取得的佣金收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缴税款。具体计算时,以该纳税人截至当期在单位从业月份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比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环节暂不扣除,待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主要考虑是,一方面,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另一方面,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多为自己缴付“三险一金”,支付佣金单位较难掌握这些情况并为其办理扣除;同时,部分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还有任职受雇单位,由支付佣金单位办理可能出现重复扣除。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可以撤销退个人所得税申请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