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停车位租用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第666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并自2016年2月6日起施行。决定指出,国务院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价格改革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其中包括《增值税暂行条例》、《进出口关税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具体修改如下:修改1:将《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修改为: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原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修改2: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修改为: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原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应当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修改3:将《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三十九条中的 经海关批准 修改为 经依法提供税款担�:� 。原规定: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修改4:将《关于外商参与打捞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第十条改为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 外商与中方打捞人签订共同打捞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共同打捞合同签订后,外商应当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登记,并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原规定:外商与中方打捞人签订的共同打捞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注:摘编自政府网)【】 责任编辑:泥巴姐 今年出台的这些好政策 你都享受到了吗
【问题】税务查增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答案】《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因此,税务查增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代开的发票作废或冲红后,多缴的税款可以抵税重开发票或者申请退税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