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公司印花税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问题:企业货物受到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已经抵扣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吗?回答:《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发票、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 36 号文件附件1)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根据上述规定,自然灾害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必做进项税额转出。(点击图片即可报名)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快来看讲解的吧!张建军老师:40年财务工作经验,做过50多家企业的代理记账工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熟悉税法,精通计算机与财务软件如用友、金蝶、速达的使用;能够制定符合公司具体情况的财务管理制度,成本核算规程、成本管理及相关财务专项管理制度的拟定、修改、补充和实施等。历经总后勤部人民解放军三五四零工厂、建筑一局等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化链锁企业财务管理等,历经经济体制改革全过程,亲身经历历次财税重大调整等的变局,与财税等职能部门接触很多,有着丰富的职能部门协调与沟通能力。本门课程详细讲解代理记账工作的全流程,更对每个阶段和流程的常见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让您真正掌握这项技能,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适用人群:初级、中级、代理记账公司记账员】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开放课堂, 营改增纳税人提供金融商品转让,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问题】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是否一样?【答案】一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文件依据:《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固定资产折旧及固定资产维修费用都包括哪些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