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如何写会计分录?
问题:若当月应纳税额为零,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能否结转下期抵减?答案: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各种分录不会写老板让筹划税收一头雾水想要独立胜任会计岗位戳图点击了解详情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购买理财产品发票如何做账?
问:个人取得的哪些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规定,“一、下列所得,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四)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五)从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六)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七)转让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转让对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八)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九)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十四、本公告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税收处理事宜。以前年度尚未抵免完毕的税额,可按本公告第六条规定处理。”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自开发票如何加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