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问题】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或者两项以上股权激励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回答】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二条规定:(一)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将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计算纳税。 (三)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4〕42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财务人需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尤其在现在的大环境之下 ,想快速升职加薪,可选择报班提高实操技能。 实务会员全新升级,岗位体系化课程,助力会计职场跨越,分为3阶段好课:会计上岗,总账会计,主管经理。学习财税知识,提升实操能力, 。更多推荐: 定期存款,是属于现金还是现金等价物?
【问题】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免税收入主要有哪些?【答案】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免税收入主要包括国债利息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等。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个人所得税可以结转弥补几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