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青岛:升级出口退税分类管理 退税审批最快两日
问题:1.社保费减免5个月,是每个月都需要我们提申请吗?2.公司为非全日用工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否适用于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如果享受全免政策,是不是可以不用申报工伤保险费?答案:1.对于享受,您不用额外提出减免申请,更不用每月都提出申请,只需要按照正常程序如实申报缴费基数、适用费率即可。2.用人单位申报缴纳非全日制用工工伤保险费的,按照规定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如果用人单位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则享受全免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属于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享受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的工伤保险费。由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办理了参保登记,因此,即使用人单位享受全免工伤保险费政策,也应当为非全日制用工办理申报缴费手续,实际缴费金额为0。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捐赠全额扣除时,所得额不足以扣除,超过部分是否可以结转?
【问题】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遵循什么规则?【答案】《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发布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 的公告》(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八条?销售机动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遵循以下规则:(一)正确选择机动车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二)增值税专用发票“规格型号”栏应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单位”栏应选择“辆”,“单价”栏应填写对应机动车的不含增值税价格。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通过机动车发票开具�?榭摺断刍跷锘蛴λ袄臀�、服务清单》,其中的规格型号、单位、单价等栏次也应按照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要求填开。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若不能按上述规定填写“规格型号”栏的,应当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清单》)上,将相同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单价的机动车,按照同一行次汇总填列的规则开具发票。(三)销售方销售机动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应当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的,在“规格型号”栏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生销售折让的,“规格型号”栏不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试行,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本办法试行之日起制造的机动车,销售方应按本办法规定开具机动车发票。制造日期按照国产机动车的制造日期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日期确定。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缴费人申报后发现申报信息有误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