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有什么不一样?
【问题】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企业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处理吗?【答案】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财税问答精选
问题:其他个人可以到机关代开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答案: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其他个人转让、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规定,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办理。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