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企业偿还借款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关于烟叶税你了解多少?可能很多会计人是没接触过这方面知识的,下面小编从烟叶税概念、纳税人、税率等方面为大家介绍一下烟叶税�?炖床箍蝵一、烟叶税介绍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1958年我国颁布实施《农业税条例》(以下简称《农业税条例》)。1983年,国务院以《农业税条例》为依据,选择特定农业产品发票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当时农业特产农业税征收范围不包括烟叶,对烟叶另外征收产品发票税和工商统一税。1994年我国进行了财政体制和税制改革,国务院决定取消原产品发票税和工商统一税,将原农林特产农业税与原产品发票税和工商统一税中的农林牧水产品发票税目合并,改为统一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并于同年1月30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国务院令143号)。其中规定对烟叶在收购环节征收,税率为31%。1999年将烟叶特产农业税的税率下调为20%。2004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农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20号),规定从2004年起,除对烟叶暂保留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外,取消对其它农业特产品发票征收的农业特产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至此,对烟叶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失去了法律依据。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烟叶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税率为20%。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烟叶税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条例》。新税法实施后,烟叶税纳税人为按规定收购烤烟叶、晾晒烟叶的单位,以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为计税依据,并延续了20%的税率。二、纳税人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包括受委托收购烟叶的单位)三、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四、 税率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五、 计税依据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具体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统一暂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收购金额=收购价款 × (1 + 10%)六、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收购价款×(1 + 10%) ×税率(20%)七、 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烟叶税在烟叶收购环节征收。纳税人收购烟叶即发生纳税义务。2.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3.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政策解读、税务知识学习及实操提升,请关注财会实务选课中心, @相关企业:“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税费扶持政策和你有关
【问题】跨省设立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要申报吗?【答案】●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发票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在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分支机构使用什么申报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