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超市发售购物卡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问题】我公司既从事国内贸易也兼营出口劳务,其他条件均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要求,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请问我公司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答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因此,如果你公司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条件,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你公司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应按上述规定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纳税人销售抗癌药物是否可以简易计税?
问题: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的区别是什么?答案: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销售佣金�:贤脑汲杀臼呛怂闫笠滴男械鼻昂贤蛘咴て谌〉煤贤⑸挠Φ比啡衔幌钭什某杀�,具体包括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什么是合同资产?其与应收账款有什么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