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礼花生产企业收取的燃放费用应如何缴税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发展,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制定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税务总局2023年9月5日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税收利益和涉税专业服务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在境内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守本准则。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本准则所称涉税服务人员是指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中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人员。本准则所称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第四条? 涉税专业服务包括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发票服务和其他涉税服务等。第二章? 基本遵循第五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拥护共产党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第六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接受税务机关行政监管和相关行业协会自律监管。第七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机构基本信息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执业资质信息。第八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当以真实身份开展涉税专业服务。第九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正直自律、勤勉尽责,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行业形象。第十条?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规范原则。第十一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保障执业质量,降低执业风险。第三章? 业务承接第十二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承接业务,一般包括业务环境评估、承接条件判断、服务协议签订、业务人员确定等程序。第十三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承接业务前,应当根据委托事项了解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如主体登记、运行情况、诚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委托事项涉及第三方的,应当延伸了解第三方的基本情况。第十四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通过以下判断确定是否承接业务:(一)委托方的委托目的是否合法合理;(二)委托事项所属的业务类别;(三)承接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四)承接涉税鉴证和纳税情况审查业务是否符合独立性原则;(五)是否具备承接该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第十五条? 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一般应当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期限、服务费用、成果形式及用途、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以及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第十六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承接业务内容委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执行业务,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聘请外部专家。委派的人员和聘请的外部专家应当符合执业要求和回避制度。第四章? 业务实施第十七条? 业务实施主要包括业务计划编制、资料收集评估、法律法规适用、业务成果形成、业务成果复核、业务成果交付、业务记录形成、业务档案归集等程序。第十八条? 开展业务应当根据服务协议约定编制业务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业务事项、执行程序、时间安排、人员分工、业务成果交付、风险管理及其他相关事项。业务计划可以根据业务执行情况适时调整。第十九条? 开展业务应当根据执业需要充分、适当地取得并归集与业务内容相关的资料(包括单证、报表、文件和相关数据等),评估业务资料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并根据需要进行补充或调整。第二十条? 开展业务应当依据业务事实进行专业判断,确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第二十一条 开展业务应当根据服务协议约定以及质量管理要求,执行必要的业务程序,形成业务成果。业务成果应当根据具体业务类型选择恰当的形式,一般包括业务报告、专业意见、办税表单以及留存备查资料等形式。业务成果应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恰当、结论正确。第二十二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质量管理要求建立业务成果复核制度。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专项业务应当实施两级以上复核。第二十三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业务成果。出具书面业务报告或专业意见的,应当加盖机构印章后交付委托人。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和纳税情况审查四类业务成果,应当由承办业务的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或者律师签章。出具办税表单、留存备查资料等其他形式的,应当按照约定方式交付委托人。第二十四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记录制度,记录执业过程并形成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逻辑清晰、结论明确。第二十五条? 涉税专业服务完成后,应当整理业务协议、业务成果、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于业务完成后60日内形成电子或纸质的业务档案,并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第二十六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障电子或纸质档案安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合理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最低不少于10年。第二十七条? 未经委托人同意,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业务档案,但下列情况除外:(一)税务机关实施涉税专业服务行政监管需要查阅的;(二)税务机关依法开展税务检查需要查阅的;(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向委托人提供社会保险费和由税务机关征收的非税收入服务的,可以参照本准则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准则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第一条? 为了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执业行为,提高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职业道德水准,维护职业形象,根据《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制定本守则。第二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在境内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守本守则。第三条?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诚实守信、正直自律、勤勉尽责。第四条?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服务协议的约定。不得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不当承诺、恶意低价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得歪曲解读税收政策;不得诱导、帮助委托人实施涉税违法违规活动。第五条?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自觉维护职业形象,廉洁从业。第六条?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基于业务事实,遵守法律法规。第七条?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秉持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从事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服务,不得与被鉴证人、被审查人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利益关系。第八条? 对委托事项存在涉及税收违法违规风险的,应当提醒委托人排除,并审慎评估对业务开展的影响。第九条? 涉税服务人员应当通过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途径持续掌握和更新法律法规、办税实务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专业胜任能力。第十条?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对涉税专业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安全信息、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予以保密。第十一条?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有效保护和合法合规使用涉税专业服务过程中知悉的涉税数据,不得利用涉税数据谋取不正当利益。第十二条? 本守则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更多推荐: 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二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固定资产折旧怎么算?什么时候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什么时间能享受加速折旧政策?...........今天就带领大家一起学习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发票、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01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02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1.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2.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假设黄山市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7日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30万元,购入设备发生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4.2万元,增值税0.378万元。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假定该企业生产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率5%,则该企业符合税法规定的该设备的月折旧额是多少万元?该设备的计税基础=1000+4.2=1004.2万元该设备可提折旧金额=1004.2×(1-5%)=953.99(万元)该设备月折旧额=953.99/(10×12)=7.95(万元)03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为支持创业创新,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了一系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加速折旧政策?适用于全体行业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发票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适用于特定行业一次性扣除政策1.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64号)规定,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2.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64号)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3.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注意: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该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案例分析假设黄山市一家电视机生产企业(制造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6月,企业为了提高产品发票性能与安全度,从国内购入2台安全生产专业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00万元,增值税78万元。企业未选择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扣除而是采用直线法按10年计提折旧,残值率8%。税法规定该设备直线法折旧年限为10年。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2019年2台安全生产设备折旧费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当年会计折旧=600×(1-8%)÷10÷12×6=27.6万元当年按照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该冰箱生产企业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折旧年限缩短至8年。因此,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折旧=600×(1-8%)÷8÷12×6=34.5(万元)所以,安全生产设备折旧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6.8-27.6.4=6.9(万元)04固定资产折旧差异的处理1.计税基础差异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2.折旧年限差异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扣除,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3.加速折旧差异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企业实施加速折旧但不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扣除。05固定资产改扩建的税务处理1.未提足折旧推倒重置的——净值并入重置后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举例:原固定资产净值20万元,推倒重置支出80万元,重置后该资产计税成本为100万元。2.未提足折旧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改扩建支出并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折旧年限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与尚可使用年限孰短的标准重新确定。3.已提足折旧的,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在规定的年限内摊销。还傻傻搞不懂什么是汇算清缴吗?什么调增?什么需要调减?什么可以扣除?优惠怎么享受?37张表怎么具体填写?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推出决战2024年度汇算清缴专题培训,报名后即可学习核心内容,一课搞定汇算清缴前瞻筹备、政策定位、优惠申请、报表填写。更多资讯: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攻略之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