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问题】收款方与开票方名称不一致就被�?�?【回答】《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虚开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企业在日常经营 活动支付款项时,不仅要取得发票,更要详细审核发票开具方、品名、金额等信息,避免出现发票有关涉税风险而被查处。对规模较大的企业而言,更应引以为戒,针对性的加强管理,规避此类涉税风险,避免因为“小”问题被处罚而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大”计划。【发票的涉税风险及账务处理】课程,更多推荐: 汇算清缴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如何享受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的规定,“第七条 退税商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意见逐级报省税务局终止其退税商店备案,并收回退税商店标识,注销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系统用户。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二)未按规定开具《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附件3,以下简称《离境退税申请单》); (三)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后,未按规定将对应发票抄报税; (四)备案后发生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退税代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后的服务期限为几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