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浅析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之惑
政策归集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现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 为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5.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第六条第(二)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六条第(三)项: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六条第(四)项: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三条: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常见问答 1.企业既销售货物又提供服务,季销售额总计超过9万元,分别核算不超过9万元,是否可以享受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企业季销售额总计不超过9万元,其中含代开专用发票收入,应如何享受优惠? 企业符合小微的标准,其收入中代开专票收入不得享受,其剩余的自开或无票收入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3.差额征收企业是按照差额前的销售收入确定是否享受小微优惠还是按照差额后的销售收入确定是否享受小微优惠?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三条: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4.实际申报所属期不足一个季度如何确认收入区间? 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例如小规模企业11月注册登记并添加税种,申报时所属期虽为20161001-20161231,但企业实际应按照11-12两个月收入6万的标准享受小微。 若企业在11月1日起转为一般人,要按照季度初改为按月申报,企业此时需补报一个所属期为20161001-20161031的小规模申报,此时应该按照月收入3万的标准享受小微。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小泥鳅 汇算清缴又有两个新政策出台 不清楚可能要吃大亏
问题:某企业承包甲方工程,按合同规定开出 工程价款结算账单 向甲方结算工程进度款850000元,但款项尚未收到;甲方之前已预付备料款50000元,工程款200000元。回答:( a ) 预收备料款及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250000 贷 : 合同负债—备料款 50000 工程款 200000 (b) 与甲方结算进度款 借: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甲方) 850000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850000(c) 扣还甲方之前预付的备料款50000,预收的工程款200000 借:合同负债—备料款 50000 工程款 200000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甲公司)250000(d ) 企业收到甲方工程尾款 借:银行存款 600000 贷:应收账款 --应收工程款(甲公司)600000(点击图片即可报名)还想学习更多财务知识?快来看讲解的吧!邹老师:15年以上工程财务从业经验,曾担任2家公司财务顾问,负责3家工程公司财税关系处理,历任4家工程公司财务经理岗位,多家大型国企、民企、事务所及财务咨询管理公司内训讲师,实战经验丰富,从业阅历广泛。对工程行业财务管理具有深刻的财务功底及感悟,在实战培训班中,以其颇具价值的实战应用和财务技巧讲授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和信任!本课程以实战应用上岗与职业晋升为目标,专为培养熟练工程会计而开设,结合最新收入准则讲授工程会计目前最为关注的全行业各工程公司在用的主流账务处理、财税关系处理、税务稽查、最新税法政策解读、财务管理制度、热点疑难问题汇集等100%一线内容;帮助学员系统、深入、全面掌握工程众多子行业全盘财务核算、税法、税务筹划知识,弥补企业需求和工程会计水平不足之间的短板,使之迅速成为一名熟练的工程会计,为从事这个行业的在职会计做好丰富的知识储备和实战技能全面提升!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开放课堂, 自来水公司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 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