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夫妻离婚后房屋转让如何计算个税
问题:我单位离职人员,在2019年10月发放剩余款,他已在其他单位就职,我单位是否还能抵扣专项附加费用和每月减除费用5000的额度?答案: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答:根据您的叙述,贵单位在10月发放工资薪金,为员工代扣代缴该笔收入时可扣减减除费用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如员工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行选择扣缴义务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应及时下载更新专项附加扣除数据。文件依据: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以下简称《扣除信息表》,见附件)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发票开具/认证/抄税/申报/清卡实训学习增值税全流程 全面掌握增值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怎么看报表之间勾稽关系对不对?
【问题】销售退回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答案】销售退回是指企业销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到货时间、品种等不符合要求的原因而发生的退货。企业已确认收入,又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红字/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负数)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负数) 贷:库存商品(红字/负数)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享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三免三减半”政策,是否可以按批次计算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