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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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事项公告如下:一、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值计征)的纳税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租计征)的纳税期限按照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纳税期限执行。二、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2024年6月28日如想了解更多财税政策,可以了解一下赵海立老师的课程,全年持续更新,带你月月学新政,职场不落伍!2024年套餐全新升级!拥有以下课程及服务↓↓↓ 1500+门课免费学。 每年200-300场直播,每天学习提升。 建筑、房地产、工业、出口退税、互联网、电商、高新、广告等48个行业免费学习! 实训操作,多行业真账实训,开票报税全真模拟实操,让您在操作中提升技能。 更有100套各类资料模板,班级群答疑等超值服务。相关资讯: 机动车发票使用新规,这些要点应知晓
问题:计入什么科目?是业务招待费还是差旅费?差旅费与业务招待费如何进行区别?答案:根据餐费的性质,出差员工的正常餐费计入差旅费,招待行为的计入招待费。两者主要从发生的原因、性质、目的、用途、对象等方面进行区分,用于招待客户的餐费应当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处理,不得分解计入其他项目。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财税问答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