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税总发布查账征收模式下合伙人个人所得税新规
【问题】如何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答案】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若您需在办税服务厅办理,需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实名的纳税人免于报送),填报纸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项目完工后,跨区域涉税事项如何核销?
问:工矿用途的农村集体土地需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答:根据《暂行条例》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您单位使用的土地如果是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推荐:本文是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 责任编辑:星蒂 教育费附加定义有所调整,那么具体教育费附加的定义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