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利息收入缴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问题描述我公司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和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不一致,被税务局提示了,有什么好的办法解释吗?专家回复除了常说的税会差异,我们也需要注意到税税差异,比如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确认收入的时间方面存在的不一致情形。比如,纳税人将货物在实行统一核算的跨县(市)内部机构间移送用于销售需要视同销售,但是企业所得税对于此情形不需要视同销售。比如在增值税方面先行开具发票确认收入,但是尚未达到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时间(比如分期确认收入),也会产生差异。符合相应情形的、能够解释得清楚,风险可控。需要根据贵公司具体情形具体判断并确认。政策详情《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更多推荐: 财务是否可以将与客户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对冲?
问题: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答案:(1)若宾馆负担费用,或由职工个人承担费用的情况,则无需做账;(2)若企业作为职工福利补贴发至职工工资中,则作为福利费核算;(3)若企业给职工进行实报实销,则作为福利费核算。处理可参考: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注: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发放的福利支出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核算;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发放的福利支出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我公司在疫情下为某单位提供午餐,可以免征什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