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誉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分公司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问题: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的情形包括哪些?答案:《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2019年财会职场晋升攻略:能力测评、实训演练、职业规划、就业上岗初级考后求职规划、实操学习从此开启,戳图点击进入了解 认证抵扣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保存时间?
【问题】2020年11月1日之前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打印的缴费告知单,应如何缴费?【答案】缴费人在2020年11月1日之前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的缴费信息核定,可直接持缴费告知单到银行缴纳费款,缴费渠道是原社保费缴费渠道;缴费人在2020年在11月1日之后有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的缴费信息核定,核定信息推送税务部门后,应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社保经办机构在A区,医保经办机构在B区,如何签订扣款协议?